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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 摩托罗拉弃用Xoom品牌

  对“Xoom”商标侵权一案,摩托罗拉和Xoom Corporation均未公布具体交易细节。分析人士表示,弃用“Xoom”商标对摩天罗拉来说没什么太大的损失和影响,因为冠有该商标的平板知名度并不高。

    摩托罗拉在其声明文件中称:“这一商标权纠纷问题已经被解决,我们都非常满意。”据业内人士透露,摩托罗拉公司一向十分擅长处理法律纠纷,本次的商标侵权案想必也处理的十分巧妙且妥当。

    摩托罗拉发表声明称,将逐步弃用“Xoom”这一平板电脑品牌。此前,摩托罗拉与在线转账公司Xoom Corporation就“Xoom”商标侵权一事展开一场法律纠纷案。

  据悉,在线转账公司Xoom Corporation于2004年注册了“Xoom”商标,而2011年,摩托罗拉推出首款平板电脑,取名为“Xoom”,故被Xoom Corporation公司以侵权的名义告到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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