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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门面招牌设计设置规范

    武汉门面招牌设计设置规范:电话号码、“简餐、棋牌”等一律不得在门面招牌上“露脸”;纯粹使用英文字母将被禁止。此次实施的《规范》首次将语言规范纳入招牌用字。例如,不得使用纯英文门面招牌,而须加注中文;除非是名人题字或注册的商标用了繁体字,否则必须使用简体字。另外,门面招牌上只允许标注和工商注册一致的店名;门面招牌上常见的“中西简餐”、联系电话、地址等,也将一律“下课”。招牌的“个头”也受到限制:不得高于1.5米;不得一店多牌、重叠设置。
    武汉市被分为繁华商业区、主干道、次干道、街巷道路、历史文化景观区5类,商家门面招牌风格必须和所在路段的风格协调一致。如江汉路、解放路、万松园路等繁华商业区,必须使用LED、霓虹灯、立体发光字等高档材质;沿江大道、“五大会址”周边等历史文化区域,其门面招牌则必须和周边景观风格一致,不宜过亮。
    此规范将与道路整治“同行”。目前,新小区门面必须预留招牌位置,确保招牌合规。2009年内,武汉中心城区将打造11条门面招牌示范路和26条达标路,严格践行这个新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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